| 什麼是電湧? |
| 電湧是電路中持續約百萬分之一秒的瞬態過電壓指的是電壓超過正常的工作電壓值。工作電壓值決定了設備的絕緣特性,而這些絕緣特性是按照相應的規範設計和測試的。絕緣等級是根據不同電氣設備的類型來區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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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湧是如何產生的? |
| 電湧產生的原因有: • 設備開關的電湧 • 大氣放電產生的雷擊 • 靜電放電現象 • 線路故障 |
| 雷擊 |
| 在雷擊點將會產生很大的電流,產生巨大的電壓降。就是對接地電阻非常小的建築物和系統來說,產生的電壓降也是非常大的。這個電壓降可以透過直接傳導、電感和電容耦合的方式進入電氣或電子系統的線路。 |
| 直接耦合 |
| 電湧透過共同的接地阻抗直接進入線路中。電湧的數值是由雷擊的電流和接地電阻的大小來決定的。電湧的頻率和波形曲線取決於線路的電感值和電流上升的速率。甚至一定距離外的雷擊也可透過電波的傳播導致電湧,這個電湧透過直接耦合來影響電氣系統的不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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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感耦合 |
| 一個大電流的雷擊會產生一個強大的電磁場。在這個電磁場內的導體(例如:接地線、電源線、數據線等)會透過電磁感應產生一個電湧。根據變壓器原理,通過電感耦合的電壓取決於高頻電流的變化速率di/dt------當原邊和副邊只有一根導線時(即電感非常低的時候),也能感應出很大的電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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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容耦合 |
| 電湧的電容耦合也是可能的。當一根導線受到電湧時,會和相鄰的低電位導線產生一個很強的電場,電場內的電子移動最終導致高電位導線向低電位導線防電,使低電位導線同樣受到電湧的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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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關動作產生的電湧 |
| 現實情況下,因設備開關而產生電湧的次數遠大於雷擊產生的電湧次數。尤其是主迴路的大電流開關動作會產生明顯的電湧。設備開關產生電湧的原因在於開關的結構,斷開或接通電流開關接點的動作並不同交流電電流的回零點同步。在電流斷開的時候有一個非常快速的電流變化,從一個很大的值到一個零值(di/dt)。因為電路中有阻抗的存在,這將產生一個高頻和高電壓尖峰的電湧。這個電湧將透過直接、電感、電容耦合的方式到達電氣元件,對這些元件造成損傷或徹底破壞。當電路接通時也會因為電流的快速變化而產生電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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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靜電防電現象(ESD) |
| 眾所周知靜電放電現象(ESD)是由摩擦積聚的電荷所產生的。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碰到這種現象,比如說當你走出你的汽車或走過地毯時,經常會有被電擊的感覺,這些積聚的電荷可已達到上萬伏。當這些電荷釋放到低電位的時候,我們就把它叫做靜電防電(ESD)。如果這些電荷衝擊到電氣元件時,通常會造成電氣元件的徹底損壞。 |
| 線路故障 |
| 在50/60HZ主迴路中經常會發生線路故障,也許是電源控制器的故障或在機櫃內的錯誤接線。而這些故障通常也會使線路產生電湧。 |
| 保護的基本概念 |
| 電源進線側和配電櫃是電湧保護的重要部位。保護的步驟是按防雷電湧分區的概念將需保護電氣系統分區,然後在不同的區域內加上相應的電湧保護裝置。電源線的電湧保護是從電子電氣設備到最小和最敏感的元件保護的基礎。有效電湧保護的基本要求是有良好的接地網(符合DIN VDE 0100標準540章中串聯型、星型或網型接地網的相關要求)。 DIN VDE0110的標準將電源線的電湧保護分成三個部分: |
| 1.主分配電櫃 |
| 無論電源線是從地溝或架空線進入建築物,電源線進線側主分配電櫃內的設備(如備用熔絲、儀錶板等)的絕緣強度應為6KV。依照分區的概念和實際的環境,高能量的電湧將在這裡開始被釋放。 |
| 雲對地和雲對雲的放電都會產生大於200KA的電湧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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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慣例,50%的電湧電流會透過外部防雷系統釋放掉,還有50%的電流會均勻耦合入建築物內的導線和導電物體。導線離外防雷系統越近,導線感應出的電湧也就越大(可以超過100KV)。脈衝電壓的頻率大於2000HZ。這些高能量的脈衝電壓在進入處或主分配電櫃內透過第一級的電湧保護器對地釋放並將脈衝電壓限制在6KV內。在規劃這部分電湧保護的時候,需要將續流和備用熔絲的數值考慮在內。 根據現場的環境以及可能的放電電流,在這個區域通常使用火化間隙和高能量壓敏電阻電湧保護器,按照不同的電網系統組合來進行過壓保護。在外部防雷系統已安裝、電源線經由架空線進入、建築物位於大片空地或位於高地上,這時候應該選用大容量的第一級電湧保護器。 |
| 2.分配電櫃 |
| 主配電櫃與分配電櫃之間設備的絕緣強度應為4KV,包括分配電櫃內設備。在這裡使用第二級的電湧保護器。當第一級電湧保護器使用的是火花間隙,且第一級電湧保護器和第二級電湧保護器之間的線纜距離小於10m的話,在第一級和第二級電湧保護器之間需要加上退耦元件。魏德米勒第一級和第二級電湧保護器之間不需要退耦元件。因為大部分的電湧電流都被第一級的電湧保護器吸收了,而且魏德米勒的火花間隙電湧保護器為電子觸發式,其觸發電壓低,能保證其先於第二級電湧保護器啟動放電。但是因為線路阻抗的原因還是會產生很高的電湧,第二級電湧保護器需要將此電壓限制在4KV內。第二級電湧保護器通常使用壓敏電阻作為電湧保護元件,並安裝在漏電保護器的前端。 |
| 3.終端設備、插座 |
| 從分配電櫃到最終設備之間設備的絕緣強度為2.5KV。在這裡使用第三級電湧保護器。根據實際的應用,可以使用獨立元件的第三級電湧保護器或由氣體放電管、壓敏電阻、抑制二極體和退耦元件組成的組合式第三級電湧保護器。第三級電湧保護器最好安裝在被保護設備的前端(越靠近越好),也可安裝在插座或拖線插座內。對於其它系統導致的永久性幹擾,例如”紋波”或“線路噪聲”,可以使用濾波器來消除。最終設備的絕緣強度為1.5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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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湧保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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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湧到達敏感的電氣元件之前使用短路的方法將電湧對地釋放掉。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我們所使用的電湧保護元件必須反應得非常快速。它們必須在高頻的電湧在上升時就動作,即在電湧還沒有危及到被保護設備之前將電湧釋放掉。這個反應時間通常在奈秒的範圍內。 顯而易見電湧保護元件必須可以承受非常大的電流,因為作為一個能量源,被短路的電湧可以產生數千安培的電流。所以電湧保護元件在動作時必須要有極小的阻抗 。同時電湧保護元件即使當放電電流很大的時候,也不允許有危險的續流存在,而在正常狀態時其阻抗應接近無窮大。 另外電湧保護元件在將電湧對地釋放後必須快速的恢復,以迎接下一次的電湧。這對於確保線路的正常功能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電湧保護元件需具有以下的特性: |
| 避雷器的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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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PZ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防雷保護區 | ||||||||||||||||||||||
| 按照國際標準IEC 61312-1的描述,在過電湧到達終端設備造成損害之前,逐漸減少它至無害的水平。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建築物的整個保護空間被分成幾個防雷保護分區(LPZs).在線路由一個分區進入到另一個分區的地方安裝相應等級的電湧保護器,同時正確安裝相應的等電位連接系統。由內到外,防雷保護分區分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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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防雷保護 LPZ 0 / 0A / 0B 內部防雷保護 LPZ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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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防雷保護分區依照粗保護,中等保護和精細保護來分類。這些防雷保護分區依E DIN VDE 0675 6/A1章節分為B、C、D級。在這個標準中還有一個A級適用於外部的防雷(例如:低壓的架空線)。然而這個分類標準已被廢除。新的IEC 61643-11將防雷保護區域分為0、1、2區,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的電湧保護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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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力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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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量/控制/數據 電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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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波電壓類別 (EN 60664-1)額定脈衝電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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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PL ( Lightning Protection Level )防雷等級 | ||||||||||||||||||||||
| EN 62305-1 定義了建築物/結構的防雷等級 (LPL) 以及與該 LPL 相關的最大雷電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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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流分配 | ||||||||||||||||||||||
| 假設雷擊引起的最大電流為 200kA,且該電流將平均 (50%) 流經結構防雷系統 (100kA),50% 流經任何連接的金屬服務,例如電力電纜、管道等。如果僅連接一個金屬服務(例如電源線),則100kA 將流經該電纜,如果有兩個金屬服務,則每個服務將流過 50kA,依此類推 | ||||||||||||||||||||||
| 200KA | 150KA | 100K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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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 = Surge Protection Device LPS =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SPM = Surge Protection Measu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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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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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電湧保護器使用10/350μs的電流波形來測試。測試的電流參數 Ipeak在1至20KA之間。 第二級電湧保護器使用的是8/20μs電流波形。在這個電流曲線下,魏德米勒電湧保護器標稱放電電流: 20 KA。 第三級電湧保護器用(1.2/50μs,8/20μs)複合波產生器來進行測試,此電流產生器的充電電壓為0.1KV至最大20KV, 進行短路放電時的電流從0.05至10KA, 8/20μ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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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50μs測試波形 - 第一級電湧保護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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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0μs測試波形是指衝擊電流在10μs之後達到最大值的90%,然後在350μs後電流降到最大值的50%。在這個波形下的區間就是用在測試中的電流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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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μs測試波形 - 第二級電湧保護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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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μs測試波形 - 第三級電湧保護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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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波保護元件 |
| 沒有一種理想的元件能夠同樣有效地滿足突波保護的所有技術要求。相反,我們使用具有不同物理操作方法的多種組件,相互補充;這些具有獨特的保護作用。超快反應時間、高載流能力、低殘壓和長使用壽命是單一組件所無法實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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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火花間隙 Spark gaps(GDT) |
| 火花間隙/氣體放電管 Spark gaps(G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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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火花間隙組合在玻璃或陶瓷(氧化鋁)外殼內。由特殊電極製成的火花間隙電極放置在真空管內,內部充入惰性氣體,例如氬氣或氖氣。當外界的電壓增加到使火花間隙電極間的電場超過氣體的絕緣強度,兩極間的間隙將被擊穿,整個火花間隙呈低阻狀態。通常火花間隙為兩極的。火花間隙的點火(動作)電壓同電湧的上升陡度有關。 從火花間隙的點火電壓特性曲線可以看出,過電壓上升的速率越大,反應的時間越短。對應的點火電壓也比較高。結果是當過電壓上升得非常快時,間隙的實際點火電壓將很高,可以比火花間隙的額定電壓高許多(大約600-800V)。火花間隙點火後熄弧的特性是它的一個缺點。動作後電弧兩端的電壓降很低,而且只有在低於這個值的情況下電弧才會熄滅。所以在設計火花間隙尺寸時要非常注意,例如電極間距的長短和冷卻的效果。使得電弧兩端的電壓降夠高,最終電弧可以迅速的熄滅。否則將會產生一個電網後續電流。這個後續電流將把電網的能量通過保護元件對地釋放。一個非常有效的解決方法是在火花間隙的前端串聯一個快速熔絲。 |
| 壓敏電阻 Varistors (M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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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电涌保护的压敏电阻(MOV—金属氧化物电阻)其实是一 种电阻随着电压而变化的氧化锌电阻。当压敏电阻两端电压 高于其额定电压时,它的电阻将变得非常小,就如同导体 一样,电涌就通过压敏电阻被泄放到大地上,压敏电阻通常 是两极的。壓敏電阻具有中等的放電能力,大約在40-80KA。它的響應時間小於25ns。殘壓同火花間隙相比小許多。比較低的電湧防護等級使其對設備可以提供更好的保護,而且沒有續流的問題。然而壓敏電阻也有缺點,它的壽命和相對較大的電容值在使用時必須加以考慮。頻繁的開關動作會導致內部的單一電阻單元損壞,最終產生洩漏電流。而長時間的洩漏電流會造成溫升或完全地毀壞了整個壓敏電阻。壓敏電阻高的電容值會在高頻電路中產生問題。當電路的頻率超過100KHz時,如果使用了壓敏電阻,將會使訊號衰減。所以壓敏電阻不建議使用在資料傳輸系統中。 |
| 抑制二極體 Suppression diodes(TA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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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抑制二極體工作方式同齊納二極體的很相像。有單極和雙極兩種。單極的抑制二極體通常用於直流電路。同傳統的齊納二極體相比,抑制二極體具有更大的電流洩放能力且動作更迅速。當電壓超過抑制二極體的動作電壓,它導通使過電壓短路的時間非常短,為皮秒。而且抑制二極體的電湧防護等級低也是它的一大優點。然而抑制二極體電流洩放能力還是不夠大,小於1800W/ms。不幸的是抑制二極體的也有一個固有的電容值。所以就像壓敏電阻一樣,它會造成高頻訊號的衰減,所以在設計時需考慮可能產生的影響。 |
| 組合保護電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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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上述的元件組合在一起可以實現對設備完全的保護。當脈衝電壓到達組合保護電路的輸入端,氣體放電管將被觸發並對地釋放大電流。殘餘的脈衝電壓將被電路下端的電感衰減一些然後到達壓敏電阻,或者再到達抑制二極管最終將脈衝電壓限制在限值內。如果氣體放電管沒有被觸發(例如在過電壓上升比較慢的情況下),那麼所有的脈衝電壓都將透過壓敏電阻或抑制二極體來釋放。這樣單一元件順序動作的組合保護電路將會更為敏感,反應時間也更快。當以1KV/μs標準上升時間,峰值為10KV的脈衝電壓輸入到一個24V組合保護電路時,通過氣體放電管後電壓大約被限制在600-700V。此電壓透過耦合元件(電感)的衰減和壓敏電阻的抑制,將電壓限制在100V左右。再經過抑制二極體將輸出脈衝電壓限制在35V左右。這樣終端電子設備只需承受其1.5倍額定電壓的脈衝電壓。 |
| 國際標準 |
| IEC/EN 61643-11 連接到低壓配電系統的 SPD |
| 根據此標準,所有I型、II型和III型避雷器(VPU)均經過測試 |
| IEC/EN 62305-1 until 4 防雷保護 |
| 定義了與內部和外部防雷有關的所有內容,包括四個部分: • 防雷保護 – 第 1 部分:一般原則 • 防雷保護 - 第 2 部分:風險管理:評估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損壞風險 • 防雷保護 – 第 3 部分:對結構的物理損壞和生命危險 • 防雷保護 – 第 4 部分:建築物內的電氣和電子系統 |
| 安裝規定 |
| IEC 60364-5-53 建築物的電氣裝置 – 第 5-53 部分 - 低壓設施安裝標準 |
| VDE 0800-2, VDE 0839-6, VDE 0845 通訊電子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



















